昨天下午,無視於學校的規定
公然於不能烤肉的地方烤肉

本來樂當生火小天使的我
厭倦了煙燻粧,於是就當一堆人七手八腳的生火時
跟同學在一旁catch ball
同學很瞎的傳了一球高球,我大概要有190的身高才抓的到吧
所以球就從頂樓噴到對街的騎樓下

回來之後,火生好了、肉也開始烤了
一群人吃肉配嘴砲,真的是一刻也不得閒

有了肉、自然不能少掉酒
不太想吃肉的我,就跟臉長得像恰恰、身材向林百亨的學弟
一起去附近的超市搬台啤

吃肉、喝酒,真的是很棒的享受
同學要去當兵了,平常閃酒閃很大的他
一直被我們灌酒,一直跟他乾杯的我
因為一下子喝太猛,所以難得微醺......

下樓洗把臉,陪同學走去公車站牌
晚風吹去了我三分酒意
回到頂樓,繼續把剩下的青椒烤掉
然後就開始收拾東西

呼,第一次(搞不好也會是最後一次)跟研究所同學烤肉
還真的是有趣的回憶呢

烤完肉之後,帶著一身煙味回宿舍洗澡休息
可是,少年郎的生活,尚未結束......
回到宿舍洗完澡之後,打了一下電動
講了約莫半小時的電話
然後,同學又打來、說要上陽明山...:Q

衝著要當兵的同學的面子
硬著頭皮上了
一群人到了文大後山的一間景觀餐廳
開始聊天、嗑牙、打牌
玩了有點high的「殺手」、很high但是尺度保守的「國王遊戲」
最後還玩了有點遜的「比手劃腳」......

呼,好久好久沒這樣玩樂了
真的是,少年郎才會過的夜生活啊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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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莫再提的47號選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